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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对象
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当向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分局进行备案。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19号)第二十一条。
3.《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东人发〔2018〕21号)第二十六条、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
三、提交资料(下载附件)
材料名称 |
提交条件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申请书》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
2 |
0 |
纸质 |
设立分公司的书面回执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总公司向作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机关提交的设立分公司的书面报告。 |
1 |
1 |
纸质 |
总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
1 |
1 |
纸质 |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
1 |
1 |
纸质 |
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按条件提交以下资料之一: (1)使用自有房产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 (2)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注: (1)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证明; (2)依法将住宅改作商业用途的,须同时提交已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由村(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承诺书; (3)产权人与出租人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分租证明材料。 |
1 |
1 |
纸质 |
分公司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注: 配备能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档案、社保进行信息化系统管理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各不少于1台。 |
1 |
0 |
纸质 |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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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纸质 |
规章制度文本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
1 |
0 |
纸质 |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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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
申请委托书 |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才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注:应当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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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纸质 |
四、办事程序
1. 分公司将备案资料直接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分局;
2.人力资源分局接收、审查备案资料;
3. 人力资源分局对资料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制作《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回执》,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制作《劳务派遣分公司不予备案回执》,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4.分公司备案后,自行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或者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http://qcdz.gdgs.gov.cn/)登记备案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考网页填表说明。在2018年6月30日前,已办理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的,须自行进行网上补录备案相关信息。
五、办理时限
自收齐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咨询、监督热线
(一)咨询热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
0769-22203933
0769-22627712
(二)监督热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0769-22203633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九、窗口办理地址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沙田、虎门港分局 | 沙田镇沙田大道劳动综合大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 | 长安镇长中路10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寮步分局 | 寮步镇香市大道劳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 | 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富升路8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樟木头分局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凤岗分局 | 凤岗镇永盛大街政通路15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 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北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塘厦分局 | 东莞市塘厦镇润塘西街19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石分局 | 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30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桥头分局 | 东莞市桥头镇宏达七街三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莞城分局 | 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三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南城分局 | 东莞市南城接到新基社区长生水路3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望牛墩分局 | 望牛墩镇中心花园街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麻涌分局 | 东莞市麻涌镇麻涌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一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道滘分局 | 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东205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 大岭山广场对面综合维稳大楼三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清溪分局 | 清溪镇清凤路96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常平分局 |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办公大楼一、二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城分局 | 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万江分局 | 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107国道石美路段茶叶市场旁劳保大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中堂分局 | 东莞市中堂镇群英路中堂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高埗分局 |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8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龙分局 | 石龙镇新城区利华街16号石龙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虎门分局 | 虎门镇金龙路63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洪梅分局 | 洪梅镇建设路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碣分局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杨梅路1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黄江分局 |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南区龙芯三街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松山湖分局 | 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1号一站式服务中心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茶山分局 | 东莞市茶山镇茶兴中路257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排分局 | 石排镇公园南路石排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谢岗分局 | 谢岗镇振兴大道12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厚街分局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横沥分局 | 横沥新城中心区财贸路横沥分局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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