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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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人力资源局 |
一、受理对象
拟申请延续政许可有效期的我市劳务派遣许可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二、设立依据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19号)第十八条。
(2)《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东人发〔2018〕21号)第十一、十二条、第四节。
三、提交资料(下载附件)
材料名称 |
提交条件 |
材料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
2 |
0 |
纸质 |
劳务派遣单位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
1 |
0 |
纸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
1 |
1 |
纸质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按条件提交以下资料之一: (1)使用自有房产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 (2)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注: (1)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用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使用面积(不含用工单位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本细则实施前已获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在办理延续行政许可时,不适用本细则对于经营场所面积的规定; (2)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证明; (3)依法将住宅改作商业用途的,须同时提交已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由村(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承诺书; (4)产权人与出租人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分租证明材料。 |
1 |
1 |
纸质 |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注: 配备能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档案、社保进行信息化系统管理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各不少于1台。 |
1 |
0 |
纸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必须提交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
1 |
1 |
纸质 |
延续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必须提交 |
收原件。 |
2 |
0 |
纸质 |
申请委托书 |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才须提交。 |
收原件(盖公章)。 注:应当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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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纸质 |
四、办事程序
1.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2.人力资源分局接收申请资料,审查申请单位在行政许可周期内的经营守法情况;
3. 当地人力资源分局受理、初审;
4.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复审;
5.市人力资源局局领导审定;
6.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市人力资源局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结发证;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市人力资源局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咨询、监督热线
(一)咨询热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
0769-22203933
(二)监督热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0769-22203633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九、窗口办理地址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沙田、虎门港分局 | 沙田镇沙田大道劳动综合大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 | 长安镇长中路10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寮步分局 | 寮步镇香市大道劳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 | 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富升路8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樟木头分局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凤岗分局 | 凤岗镇永盛大街政通路15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 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北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塘厦分局 | 东莞市塘厦镇润塘西街19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石分局 | 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30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桥头分局 | 东莞市桥头镇宏达七街三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莞城分局 | 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三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南城分局 | 东莞市南城接到新基社区长生水路3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望牛墩分局 | 望牛墩镇中心花园街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麻涌分局 | 东莞市麻涌镇麻涌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一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道滘分局 | 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东205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 大岭山广场对面综合维稳大楼三楼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清溪分局 | 清溪镇清凤路96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常平分局 |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办公大楼一、二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城分局 | 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万江分局 | 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107国道石美路段茶叶市场旁劳保大楼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中堂分局 | 东莞市中堂镇群英路中堂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高埗分局 |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8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龙分局 | 石龙镇新城区利华街16号石龙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虎门分局 | 虎门镇金龙路63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洪梅分局 | 洪梅镇建设路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碣分局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杨梅路1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黄江分局 |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南区龙芯三街2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松山湖分局 | 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1号一站式服务中心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茶山分局 | 东莞市茶山镇茶兴中路257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排分局 | 石排镇公园南路石排人力资源分局办事大厅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谢岗分局 | 谢岗镇振兴大道121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厚街分局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4号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横沥分局 | 横沥新城中心区财贸路横沥分局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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