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更改工龄
发布日期: 2015-07-08 09:04 来源:

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单位提供人事档案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资讯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  网站地图
微博
微信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版权所有  邮箱:dgsrlzyj@dg.gov.cn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