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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劳动年审备案
子项名称
劳动年审备案
受理窗口
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
设立依据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24号)、《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广东省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粤劳监[1996]99号)
申请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申报所需的材料
1、劳动年审合格证(正、副本)或登记证(正、副本)
2、年度《劳动年审手册》
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首先自行登陆mobile.28365-365或东莞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www.insinv.com/或http://jyfw.dg.gov.cn/,在“用户登陆”栏里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与用工备案、工资监控的一致;新建用人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到人力资源分局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后,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劳动年审申报”→“新增”,按要求录入相关资料。
2、在网上进行申报后,携带劳动年审合格证(正、副本)或登记证(正、副本)、年度《劳动年审手册》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首次参加劳动年审的用人单位,需相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到分局登记备案。
办理时间
按照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或通告的时间办理劳动年审。新建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年审申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时限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年审手册后在15天内办理好年审手续
咨询电话
2261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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