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关于对《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6-15 17:17 来源:

点击查看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引导和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贯彻省人社厅下放该项补贴属地管理的精神,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641号)(以下简称《旧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制定本《新办法》。

二、《新办法》的适用范围作了哪些改变?

旧办法是针对“东莞市属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修订为“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与旧政策保持不变。

三、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维持不变,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补贴所需的材料?

(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三)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交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复印件,未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或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五、补贴的申请流程是怎样?

(一)学校每年3月份发通知,安排时间给本校毕业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二)学校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三)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及高校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学校公示材料等。

(四)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六、《新办法》的实施时间?

本《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1231日。《旧办法》同时废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资讯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  网站地图
微博
微信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版权所有  邮箱:dgsrlzyj@dg.gov.cn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