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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且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挂靠在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2)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凭《户口迁移证》和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公安分局办理迁户手续。
(3)根据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若干问题的通知》东组通【2009】3号文的规定:在“两新”组织工作的外省市党员,本人要求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所在地非公企业联合党组织。抬头填写请向迁入地的组织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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