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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办法》,对已落户东莞并在莞实现稳定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应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的企业就业补贴。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现将 2018 年 6月审核通过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举报电话:22019223、22019226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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