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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低保全日制就业补助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7-10 14:29 来源:

根据《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劳动力给予激励补助。

补助对象为经东莞市民政部门核准,2016-2018年期间纳入低保范围、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实现就业的人员。低保范围人员是指《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上登记的户主及家庭成员页上的人员。

对在全日制岗位上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补助。

现将 2018 6月审核通过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18710日至2018716

 

附件:低保全日制就业补助201806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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