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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花草盛塑胶经营部)劳动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1 16:53 来源:

 

东人监字〔2018〕第17-181-2

 

欠薪单位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花草盛塑胶经营部

住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水尾五巷3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春花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号:43052419790619712X

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清江村510号附3    联系电话:15180979096

实际经营者姓名: 王草军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号:430524197707217132

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清江村510号附3     联系电话:1354377688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东莞市大岭山花草盛塑胶经营部负责人王春花、实际经营者王草军于201875日失去联系,拖欠全厂员工20185月份工资,未处理全厂员工201867月份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8716900分前到我局监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综合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松锦、游伟鸿     联系电话:0769-85619822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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