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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监字〔2018〕第17-181-2号
欠薪单位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花草盛塑胶经营部
住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水尾五巷3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春花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号:43052419790619712X
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清江村5组10号附3号 联系电话:15180979096
实际经营者姓名: 王草军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号:430524197707217132
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清江村5组10号附3号 联系电话:1354377688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东莞市大岭山花草盛塑胶经营部负责人王春花、实际经营者王草军于2018年7月5日失去联系,拖欠全厂员工2018年5月份工资,未处理全厂员工2018年6、7月份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8年7月16日9时00分前到我局监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综合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松锦、游伟鸿 联系电话:0769-85619822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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