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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与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
过去5年来我局综合运用“防、治、疏、创”四种手段,落实各项劳动权益保障措施,及时疏导化解劳资矛盾,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致力于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营造我市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
一、预防
在全省率先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
劳动监察部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部门。
为了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将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联合统筹人力资源、社保、税务、公安等部门,对企业工资、租金、水电费、社保费、税费等19项指标实时监控,由牵头部门联合相应责任部门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已经有30多万个用工单位纳入预警监控。
2013年至今,利用该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妥善处置了风险预警信息61780条,切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除了利用科技手段抓好风险预警信息外,我局还坚持在抓好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拳整治重点领域劳动违法行为。
其中,2017年以来已经组织开展了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3个专项行动,检查企业2.1万家次。
二、整治
“移送司法+约谈督促+曝光公开”多管齐下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与多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其中,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出台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司法保护意见,深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以来,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已经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80宗,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处理,发挥出了强大震慑作用。
与市委维稳办建立欠薪约谈制度,由属地镇街召集,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会同综治维稳、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约谈欠薪企业主,当面明确欠薪法律责任,现场督促制定欠薪支付计划。2014年以来,召开欠薪企业主会议633场。
将查处企业欠薪违法行为作为监察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年春节前后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欠薪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查处欠薪违法案件数1900件,为44.63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
为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律责任,我局建立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把欠薪违法企业纳入到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每季度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欠薪违法失信企业,引导媒体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用工。2013年以来,已经公布19期涉及企业268家,其中191家存在欠薪违法行为。
在多管齐下,组合拳迭出,我市形成了欠薪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2013年以来,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疏导
调解+仲裁将80%的劳资案化解在基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保障劳动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我市劳动仲裁部门实行“着重调解,重心下移”,努力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劳资双方合法理性地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市成立了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市镇(街)成立了镇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庭。我市于上世纪90年代全国率先成立全市社区(村)一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争把劳资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4年7月底,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32个镇(街)选取165家企业开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市、镇、村、企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得以完善。
十八大以来,全市80%以上的劳资纠纷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得到化解。
为完善仲裁便民措施,我局一方面大力提升仲裁窗口服务水平,通过明晰窗口办事指引,简化窗口办事程序,推进诉前调解、受理、应诉合并办理措施,减少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往返仲裁机构的次数,由原来的3次减少到1次。
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仲裁法援点”,方便弱势劳动者维权。2013年底,全市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在仲裁庭的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全部设立了“仲裁法援点”,与司法分局合作,安排法律服务所人员或法律援助律师于每周固定时间到“仲裁法援点”值班,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增加劳动者依法维权的底气与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00多宗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获得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四、创建
16566家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
为了激励与引导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市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创建工作。
全市33个镇街全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全部出台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向村(社区、工业园)延伸,以村(社区、工业园)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市、镇、村(社区、工业园)三级联动机制。
在创建中,我市先后授予678家优秀企业 “东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同时,将我市企业在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经验汇编成书,派发给企业,以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我市参与创建工程企业16566户,企业参与创建比例达78.48%;我市已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共90个,达标及以上示范点数为76个,示范点达标率为84.44%。
我市还专门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就治理企业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新的解决途径;明确企业转型升级职工安置工作处理办法;明确群众非理性表达诉求的处置办法;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维稳机制;建立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制度等等。
可以说有了这四大法宝东莞的广大劳动者能放心地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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