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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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人才政策体系


特色人才特殊政策

 

分类

定义

创新创业扶持

生活待遇

引才

奖励
(
万元/)

租房

(/)

购房

(万元)

医疗服务

社保补助
(元/年)

税收

特级人才

国际顶尖人才

()科研配套

国家级:1:0.5~1:2
省级:1:0.5~1:1

()创业资助和奖励

创新科研团队:

最高2千万元;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最高500万元。

()创业扶持

贷款贴息:最高2百万元

场租补贴:场地面积不超过100 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额不超过30 /月;

5000

250

()

绿色

通道

 

()

健康

体检

 

()

引导

就医

4000

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 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补贴150 万元

50

一类人才

国家级

3000

200

3000

20

二类人才

省部级

2500

150

2000

10

三类人才

市级

2000

100

1000

5

四类人才

市级次位

1500

50

600

2

 

 

 

 

 

 

 

 

 

 

备注:创业扶持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住房、社保、税收等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引才奖励最高50万元/年。

 

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

   

   

   

海外专家

博士,5年工作经验

2万元生活津贴

副教授

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

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10年工作经验

用人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3万元引才补贴

内资企业

中介结构

海外人才工作站

5000元引才奖励

人才中介机构

 

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建站资助

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

100万元

分站、创新实践基地

20万元

纳入管理的其他单位

10万元

进站资助

博士后人员

每年10万元资助,最高5万元学术交流、短期进修等补助,外籍人员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

特约研究员

每年5万元资助,最高5万元学术交流、短期进修等补助,外籍人员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

项目资助

暂未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项目

15万元

出站资助

出站后留在东莞

20万元

 

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

企业条件

人才条件

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和科技平台

初级职称或本科

6000/

中级职称或硕士

1万元/

高级职称或博士

2万元/

引进的人包括应届毕业生、新调入在职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