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建设方案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4-12-15 16:18 来源:

一、建设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91号)、《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和省人社厅《广东省职业培训联盟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粤人社函〔2013〕1409号)等文件精神,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发起成立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并负责向市人力资源局备案。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将以东莞市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推动企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紧密合作,加快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为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必须坚持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以各产业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为主体,积极调动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作用,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动和规范职业培训联盟创建工作。

(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整合、合理配置各类公共职业培训资源,促进职业培训联盟的有效运作,使联盟各成员单位在培训资讯、培训师资、教学实训、教研成果、人才和技术援助等方面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优势资源的有效发挥和高效利用,全面辐射全市大中小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

(三)立足本地、服务产业。根据东莞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把职业培训联盟对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为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三、主要职能

(一)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的引导下,通过政策扶持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局的统筹规划下,按照各自职能承担与职业培训相关的各类职业培训公共服务项目,促进成员单位培训质量的提升。

(二)充分发挥联盟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政校行企协同合作,探索职业培训创新机制,实现联盟职业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共进的技能型人才培训新格局,为行业企业人才队伍提供有效服务。

(三)建立职业培训联盟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覆盖行业产业的职业培训联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竞赛、师资培养交流、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等活动,实现实训设施互助、公共资源共享;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供给能力。

(五)通过开展东莞市企业技能劳动者的统计、分析、预测和评估工作,提供专项咨询服务和指导,建立健全职业培训需求监测体系,探索研究职业培训联盟发展策略。

(六)开展与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各类调研、评审、考察等活动;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参与职业培训政策、发展规划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建立职业培训联盟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局指定或委派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实行理事会制,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两个机构,其中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个,由发起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担任;副理事长单位若干个,由加入联盟的各行业协会、商会或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担任。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出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单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联盟的相关事宜。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二)决定联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议通过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出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新的理事单位;

(六)决定联盟其他重大事宜和终止事宜。

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受理事会领导,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对成员单位负责。办公地点设在理事长单位,相关设施及设备由其所在单位提供。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联盟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向理事会提交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有关意见、建议和方案等;

(三)负责联盟的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宣传、联络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筹备组织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和下年工作计划等;

(五)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

(六)负责成员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向不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成员单位提出劝退要求;

(七)搜集、发布职业培训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

五、加入联盟的优势

(一)共享职业培训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开展研讨、交流、分享职业培训成果,促进培训质量的大幅提升。

(二)实现师资、设备、场地等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培训、合作共赢。

(三)共同开发职业培训标准与评价体系,实现职业培训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

(四)支持和鼓励职业培训联盟成员单位承担各类职业培训公共服务项目。

(五)支持建立行业技能委员会,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发展,组织开发新职业标准、新教材和鉴定题库,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

(六)免费共享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资源。

(七)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优胜者可收获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奖金奖励。

(八)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九)组织员工参加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获奖者可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奖励;还可享受直接申请入户、子女入学、申报特色人才等政策,优先推荐申报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南粤技术能手奖等。

(十)支持和鼓励职业培训联盟成员单位积极申报东莞市技师工作站,享受有关补贴政策。

(十一)共享广东省职业培训联盟远程培训课程和课件。

(十二)外出考察、交流和学习。

六、2014-2015年工作计划

1.撰写联盟建设内容,拟定《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章程》,确定《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加入申请表》、《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培训情况调查表》等文件资料。初步拟出理事会成员单位推荐名单。(完成时间:2014年11月21日前)

2. 召开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成立筹备会议,讨论通过联盟章程,确定理事会成员名单。(完成时间:2014年12月4日)

3. 发出培训联盟加入邀请。(完成时间:2014年12月8日前)

4. 筹备“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成立大会”。组织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填写《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加入申请表》和《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培训情况调查表》,做好培训联盟备案工作。(成立大会筹备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9日,12月10日召开成立大会,资料整理备案完成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月31日)

5.汇总联盟各成员单位基本情况和开展职业培训情况,通过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职业培训联盟子平台录入《职业培训联盟基本情况表》和《职业培训联盟工作进展情况表》。(完成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6月)

6.设计、搭建并完善培训联盟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覆盖行业产业的职业培训联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平台搭建及投入使用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9月,完善时间:2015年-2018年)

7. 调研东莞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东莞机电职业教育联盟、东莞电子信息职业教育联盟、东莞印刷职业教育联盟、东莞现代商贸职业教育联盟等5个职教联盟(集团)的培训需求。(完成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3月)

8. 根据需求调研情况,结合成员单位实际,确立首批职业培训项目,并尽快落实开展。(完成时间:2015年4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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