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7330096/2016-0031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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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人力资源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莞人服务管理,稳步推进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强化自身队伍综合素质,通过人力资本的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努力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全年控制在3%以内。
(二)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贯彻实施。出台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十三五”就业创业系列政策配套操作办法,开发和完善配套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工作,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实施。
(三)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创建多元化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平台,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资金资助,指导开展创业培训等创业孵化服务。加大对各类创业者及其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全市性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开展,打造“优秀创业项目”品牌,营造创业氛围。
(四)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现年内应届高校毕业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实施市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培训,指导市内各院校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和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五)精准开展就业帮扶济困工作。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台账,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落实对口帮扶工作,深化省内外人力资源合作。
(六)加强就业用工服务促进供求对接 。继续开展“校企合作洽谈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和开发服务,促进劳动者与企业供求对接。
(七)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研判。完善就业用工监测、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失业、市场供求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八)促进企业发展和人才成长相结合。实施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计划,鼓励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重点平台引进和留住人才。实施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政策,赋予企业引才入户自主权。拓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种项目,推动更多企业参与。
(九)促进人才引进和创新创业相结合。发挥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等重要人才交流平台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携带创业项目、技术来莞发展。启动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作。推行“人才+项目”的博士后培养模式。
(十)扶持机构发展和柔性引才相结合。以海外人才工作站为依托,打造海外猎头引才平台,通过引才补贴、生活津贴和引才奖励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离退休“银色人才”、“星期六工程师”等国内外专家。
(十一)促进人才事业和生活相结合。加快推进东莞市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的建设,探索建设俱乐部式的高层次人才交流、生活的活动场所。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依托服务专区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十二)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2.5万人次,举办电子商务创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竞赛,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十三)打造先进机器人实训基地。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建设精密模具制造训练中心;加快汽修与电子实训中心的基础建设;建设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大力打造先进机器人实训基地。
(十四)实施“一镇一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智能制造、电商等重点产业发展为主方向,鼓励各镇街自主开展符合本镇街产业特点的精品培训课程,培养镇街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十五)实施企业技能大师育才和“首席技师”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职业技术院校积极筹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从企业中遴选100 名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和市级顶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授予东莞市“首席技师”称号。
(十六)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能人才。拓展和深化中德、中英、中美和中加国际合作办学,建设一批示范性专业,新招500人就读国际课程班。
四、完善新莞人社会融合机制
(十七)抓好积分制入户和人才入户政策实施。抓好“1+3”入户政策实施,大力宣传新政策和入户配套优惠,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入户意愿。
(十八)推动新莞人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幸福e站”建设,在企业打造“一站式” 综合便捷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社会服务站(点)创建工作,多渠道促进新莞人融入东莞。配合推进“智网工程”,统筹协调全市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九)深化公务员管理改革。配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推进考录工作实现新发展。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立足东莞公务员培训需求做精专题业务培训。开发建设东莞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公务员信息化管理。
(二十)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健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后续管理。健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十一)稳步推进工资福利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二)妥善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落实2016年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健全“年度登记”、“关爱慰问”等工作机制,密切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沟通联系。
(二十三)加强人事考试管理。进一步强化考试服务,规范考务管理,着力推动考试科学化、信息化,确保高质量完成2016年度考试任务。
六、推进劳动关系法治化治理
(二十四)强力整治欠薪问题。健全劳动关系预警研判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动态监控。健全打击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适时开展各类主题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各类劳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等严肃处理。
(二十五)加大力度监督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业务指导,规范办案流程,有效提升分局办案能力。
(二十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推进兼职仲裁员试点工作。进一步稳定壮大调解仲裁队伍,加强专业培训,提升办案效能和水平,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累计结案率达90%。
(二十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传统与现代载体,进一步推进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企业和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八)加强人力资源信访。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加大对分局信访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信访的分析研判,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九)提升督查工作水平。围绕2016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局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督查工作,推进各项决策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十)加强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和落实局统计制度,统筹组织各项业务数据的汇总报送。组织开展专项统计工作。做好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报送。
(三十一)推进“十三五”规划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做好局“十三五”规划与市规划的编制协同,抓好规划落地执行,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
(三十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做好预决算及绩效评价工作。健全考核机制,着力提高资金的支出率和使用绩效。
(三十三)提升人员队伍素质。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队伍轮训和分类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十四)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抓好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窗口的建设,加快进驻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事项实施工作。
(三十五)提升机关廉政作风。建立谈心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创新交叉巡查方式开展专项巡查。组织开展“三述”活动,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创新丰富廉政宣传载体,多措并举推广廉政文化建设。
(三十六)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舆情研判,注重分析媒体报道热点和关注重点,提高新闻宣传针对性。定期统计通报新闻宣传情况,促进主动开展宣传。分模块建立人力资源视觉识别系统,统一编印宣传资料。
(三十七)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业务数据采集管理。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建立网站抗拒绝服务系统。完善标准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平台。做好各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成各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