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7330096/2018-051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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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东莞”的总体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推动各项人力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作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东莞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和“六大跃升”提供更加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实施更加积极政策,推动稳定充分就业
(一)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推动和帮扶9000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实施“一对一”帮扶,实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举办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力争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6%以上。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和执行情况跟踪,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优化就业用工服务。开展“就业服务日”、“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举办42场“春风行动”招聘会。办好第九届校企合作洽谈会,组织企业赴周边省市、东北和西部地区开展校企洽谈及招聘活动,优化企业人才储备。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职业指导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组织认定2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创业13000人。出台小额创业贷款新政策的操作办法,抓好小额创业贷款新政策落实,全面放开小额创业贷款户籍条件。加强与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各类院校合作,推动开展各类全市性创业活动。开展市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全年计划培训100名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吸纳更多高水平院校及培训机构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争取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达10家以上,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
(四)落实就业精准扶贫。深入开展省内韶关、揭阳对口帮扶工作,完成2018年东莞市技师学院与韶关对口招生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任务。推进云南昭通、新疆兵团第三师和湖南、湖北等地的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完善就业帮扶和人力资源对接机制,探索形成制度化帮扶经验,推进实现精准脱贫。
(五)加强就业用工监测分析。加强定点企业和市场监测,指导企业落实就业登记,提升基础数据准确性和实时性。开展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用工调研,全面掌握试点企业用工情况,推进倍增计划高效实施。完善就业信息数据中心功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为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厚植人才竞争优势
(一)强化高端引领。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研究制定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法,对新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晋升学位、职称或技能资格的人才给予培养扶持。启动市引进第八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作,推动人才聚集与项目开发同步发展。实施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组织开展特色人才认定评定,落实配套政策。
(二)强化引智育才。探索“政府+中介+企业”引才模式,发动专业化社会人才机构参与,进一步打造高层次人才活动周、“名企名校行”、“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项目等招才引智品牌。加强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对接,强化4个海外人才工作站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管理,充分发挥招才引才据点作用,提高海外人才和项目产出效益。继续实施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政策,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引进人才给予翻倍资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
(三)强化平台建设。研究制定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推动高层次人才集聚创新。完善鼓励留学归国人员来莞工作政策,设立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为留学人员提供优质就业创业服务。
(四)强化人才服务。支持松山湖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人才服务升级。合理调整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运营方式,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作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精细化服务。加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服务,开展试点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和研判,有针对性开展招才引智等人才服务活动。根据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取消积分入户政策,适时调整人才入户政策,优化人才入户条件设置及办理流程。做好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在莞就业业务工作。
三、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开创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一)构建“技能人才之都”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与人社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技能人才之都”建设专题研究。制定领先全国、对接国际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政策方案。
(二)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促进省人社厅与市政府达成共识,加快签署省市共建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的框架协议。实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新引进技能大师补贴政策。全面实施“一镇一品”技能人才培养,争取每个镇街开展1项以上特色培养项目。开展资助性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次,提高全市技能人才水平。
(三)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做大做强国际合作办学,增加“中澳”合作项目,促进国际合作办学经验在全省推广。依托国际合作办学深化课程改革,开展一体化教师认定和课程申报,推动一体化项目工作站与场地建设,向外推出成熟课改成果。深化校企合作,践行校企双制,不断提高技师学院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四)打造一批重点平台载体。建成汽车技术实训中心、工业自动化实训中心和模具数字化图书馆。按照国家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建设糖艺、西点制作项目实训室,为世界技能大赛糖艺、西点制作项目培养选手、教练和师资人员。实施技能大师育才计划,新认定4个技师工作站。加快东莞职教城公共服务区建设,建设“东莞制造”博览馆。
(五)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评价。深入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选树计划,重点发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智能制造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评,计划培养选树100名“首席技师”。大力推动由规模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的技能人才评价,鼓励企业参与开发职业标准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引导企业采取“一企一案”的形式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机制,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竞赛新工种,组织10项职业技能竞赛,重点开展1-2项层次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竞赛,争取举办省级或国家级技能竞赛。
(六)加快职业工种标准开发。承接省、部委托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重点加快模具工工种的题库开发、冲压工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和题库开发。建立技工教育管理和监测评估系统,形成东莞市创新技能人才库。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深化公务员管理改革。突出正向激励,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培训,探索开展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活动,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考录,开展2018年公务员考录工作。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第三批职称评审权下放,向已承接评审权的单位组织试行授权中级评委库管理权限。制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开通网上预约办事功能,提升职称服务水平。
(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继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建立事业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制度,研究制定认定条件。开展2次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评委队伍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在编人员管理工作,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人事档案管理。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
(四)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探索完善安置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2018年省下达我市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五)强化人事考试管理。整合考试资源,加强人事考试科学化、标准化建设,提升考试管理水平。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强化环节管理,确保2018年人事考试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五、完善协调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一)推动关口前移。依托劳动关系预警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加强企业动态监控,及时收集各类隐患信息,深化综合研判分析,落实分类处置。全面应用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加强统筹调度,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密切监控舆情信息,对于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防止形成蔓延态势。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机制,全面落实诉访分离。
(二)加强调处化解。统筹兼职仲裁员办案工作,做好兼职仲裁员培训、正式聘任和考核工作。积极推进仲裁庭开展“要素式办案”试点,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加强典型案件交流研讨,主动开展劳动监察与仲裁、调裁以及裁审衔接,促进劳动争议妥善处理。加强分片指导和案件督办,落实巡回仲裁庭、移送管辖等制度,确保完成年度办案任务。完善信访督察督办机制,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
(三)聚焦欠薪治理。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联合开展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强对中小微加工制造企业的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切实防范欠薪逃匿。用好欠薪约谈制度,对“欠而不逃”企业实施多管齐下,敦促及时发放欠薪。加强欠薪治理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推动集中查处一批、审判一批恶意欠薪案件。
(四)完善制度机制。将劳动违法企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定期通过媒体对外公开公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依托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全面实施“一企一档”管理,实现劳动监察办案全流程网上运转,提升监察办案规范化水平。制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管理。
(五)促进和谐共建。发挥社工服务站点作用,开展适应农民工需求、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活动,增强农民工在莞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根据国家、省农民工工作要求,开展农民工工作调研及权益关爱、日常关怀等服务农民工系列活动。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宣传解读,确保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围绕劳动合同法出台十周年主题,开展系统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管理,促进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六、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筑牢事业发展根基
(一)扎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用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人力资源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建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不断丰富和创新载体,打造更多高质量党建品牌。规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化结对共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坚持事业至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干部职工教育学习培训,以干部轮训、交流轮岗、“科长讲堂”、青年讲堂、集体拓展等形式,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切实做好干部的选育管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作风建设。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探索建立机动式巡察机制,开展就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授权管理单位监督。配合完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提高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能力。梳理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清理规范涉及群众办事各类证明,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四)围绕核心价值塑造部门形象。深入践行“为民、担当、创新、卓越”的核心价值,围绕部门形象建设制定宣传方案,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展现部门形象。按照“保持温度、激发热度、挖掘深度”的理念,结合重大活动、关键节点,采取新闻发布会、媒地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挖掘人力资源工作亮点,打造宣传“引爆点”。加强舆情信息预警监控,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掌握新闻宣传主动权。
(五)做细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强督导督查,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各项重要指标、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全局综合调研统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性调研,进一步发挥决策参谋作用。落实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信息研判系统,加快行政办公系统二期开发,加强数据共享交换,推动大数据应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的各类专项资金,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支出达到序时进度要求。